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(算力券·数据券·标注券)
这条是普惠政策,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:原文面向的是算力、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,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。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「单人 /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」。
要点
- 算力券:企业与算力服务商签订单笔合同金额超过25万元的,按实际发生额20%给予补贴,同一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
- 数据券:企业开放数据年实际交易额10%奖励、最高50万元;采购数据产品投资额20%补贴、最高200万元
- 标注券:每年遴选不超过15家优秀企业,每家奖励最高100万元
- 行业平台:按建设投入20%补助、最高500万元;获市级认定的数字经济集聚区奖励500万元
申报前要注意
-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,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。
- 「券」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,不是直接打款,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。
- 标注「试行」「征求意见」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,以正式印发稿为准。
本页为要点整理,不构成申报依据。政策条款、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。
政策原文 · 申报以官方为准
沈阳市数据局